【大明会典】三十七 - 申时行等修.pdf

大明會典卷之五十七 禮部十五 按 祖訓親王妃宫人等心须遥良家子女以禮聘取 勿受大臣進送慈有喜前但是效不許近 我 皇祖里处深遠已後婚有今遥婚有朋控婚有 禁妾膝有限至於温妾花生等弊有例益展 云 典姓五十士
王府于女應封遥婚者长史最授即启 王一年二次類奏若過期一年之上朝遵等 官以達制其請封還爆勘合到布政司有 勒運带者恐按官查究守官年将請封遥 婚巳未完本布司呈部稽考十二年 今各 王府子女婚烟止今市政司保勘奏請不必轉行 宜以致運.嘉靖三十七年准如有同 姓马婚者不谁受封照像人子女事创不給 爆擦長史教校媒證人等巡按御史提問门萬
及本府軍校厨役典 年 其初 選 甘结 重 加 無 疑照 依 類秦事河 每季仲月具奏一次先期 巡按御史行史教授等官 王具本齊發其布政司文結免其復具止用长史 教授等官黏連媒證人等甘結部若 巡按奏先到一面查题運至半年以外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