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二十一 - 龙文彬.pdf

明會要卷五十三 永新龙文彬纂 田制 洪武元年正月甲申帝中書省臣日兵革之餘郡縣版 新多亡田赋之制不能無增損今遣周等往浙西要實 三年五月帝以中原地多荒命省臣計民投田設司 農司開置河南臨濠之田验其丁力計嵌給之不得兼井 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種人十五嵌蔬地二嵌免
正統三年韶各虑凡有入额程田地不堪耕種另白開 四年奏准江西浙江福建并直松等府凡官民田地 有因水塌去處合所在有司逐一丈量給與附近小民 承種照民田起科塌无田者悉興開豁税糙 五年合北直禁府州縣將富豪軍民人等包耕田地 地 除原 糙田地外其餘均機贫民及衡塌田地人户耕種照例 起科其贫民典當田宅年人无取及富豪軍民占種 逃民田地待復业之日照舊断原主 十三年合各處寺信道除洪武年間置買田土其有
又命各處軍民有新開無田地及佃種荒開地土者 俱照减輕例起科 成化六年巡观河南户部侍郎原奏洪武間恩例除常 民互相告許徽敛日重請如舊例凡軍民有告許不起科 二十一年合東地方軍人有開抛荒土田分上中下 洪武二十六年天下土田總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一 十三宏治十五年天下土田鹅四百二十三萬八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