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一百七十四 - 崑冈等修.pdf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四十四 禮部 卷條。顺治二年定题目字句不得錯落 真稿篇數不得短火腾真不得用行草書塗抹 不得遇百餘字卷不得越幅曳白及油墨汗 三場五第题應寫第一間第二間第三問第 頭場破题用也馬关承題用夫盖甚矣乎起 用意谓若日以為今夫小結用盖大结用抑
者照舊貼出外其每篇限字之例及塗抹字數 太多貼出之倒停山.雍正二年携五經應 試者先另纳長卷卷面填定五經字漾以杜绝 場中冀律助等又从前五經應試者其經 文先寫所习本經文在前開卷者易於揣廣嗣 後不所習何經應依題纸經題次第埃寫又 四書三義草稿不难其餘經文草稿其力 之所能不拘篇即或全關亦免貼出至於二 場加話各一道之處仍照舊例.三年 朕臨以来屡降旨凡與御名聲音相同字不
同者交内開送選字樣進呈 報部其姓氏相同者按通考云太公望之食 采於謝邱為得姓之始今凝將邱姓加阝.十三年九月 大学士鄂爾泰等奏請迥避朕之御名上一字凝 書宏字下一字凝書屋字朕思尊君親上乃臣子分 当然但務其大者以將恭至於避名之典乃 文字未節无大义也所請改寫宏字歷字不必行 嗣後凡遇朕名之處不必若臣工名字有同而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