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五百二十 - 崑冈等修.pdf

欲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三 刑部 刑律人命媒設故夫父母 般一家三命 律 不 出 若 言 故 界 谓 特 疗 自 -他 雇 己 工 皆 存 有 R 案 人 内 條 身 家 推 長 者 此 仍 身 依 权 你 家 長 恩 科 義 以 数 语 般一家三命.凡殺 乾 隆 五 胡 大 一家 居谓 雅
一支解人如 殺故毅人微欲求避罪割碎死展置埋 原無支解之心各以殿故若本欲支解真 人行兜時勢力不邀乃先殺随又支解惡狀 昭著都以支解俱泰睛 定鑫鞋 C一課故殿毅人罪止听候 之犯若於殺人後执念還光将展頭四全行 割落及剖匯取瞒榔者俱各照本律例凝罪
至 新 O一凡殺死同主雇工殺死雇 到至三命都如内有雇主二命仍分别有主 俏名分各照凡人谋故一家二命及殺死 家長本律本例間概若殺死同主雇工及雇主 各一命都不得以一家二命仍从一科 罪二命都俱问决奏請 年.一聚史共原无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