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重修两浙盐法志】十 - 延丰等纂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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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重修雨浙法志卷十 筑之始於管仲牢盆之制则始於漠孔之 鐵自此以降整典革见於名臣奏疏者代 不乏人而或行之善或施之不得其宜则由於 言者未能博探泉權衡可否以垂為經久之 法也洪惟 聖朝深仁厚澤渝淡商民自顺治元年設雨浙巡御 史以童其政於是海亭場均沾樂利而又虑利敷陳青已哉志奏 顺治三年正月万部為禁私以通商定經制以 起課等事覆雨浙巡御史王题私不止 即商不通經制不定则奸不清臣未歷他府 不敢懋瑞即就江一府言之府北長江江北 淮楊境也淮過江即為私往來船售保無爽 带浴江根徒保無典贩必於該府廳 官挥其廉干 事箭者專司捕无心最防今新制未定官商莫 决達新引未發臣等无稽驗商人不敢達法一百斤引制一定期課銀亦可因之以定丽浙引 每引三五分共銀一十五葛五千六百六十 九雨一五分叉每引納餘課銀一八分五 共銀八萬二千二百八十二雨二六分五麓 二通其銀二十三七千九百五十一雨四 一分五但查明時额解舊原係一十四萬五 千两除将餘課銀八茁二千二百八十二雨二 六分五麓起解外尚缺銀六萬二千七百一十 七雨七三分五向以 雜项凑解補足此外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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