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三十四 - 王定安等纂修.pdf

雨淮法志卷五十五 轉運門 淮南現復引地 淮之興替一視楚岸之畅滞軍舆俊長江梗阻准 不能蓮楚於是楚省督撕奏明借食川鹽溯自同治七 年至光九年此十六年中雨江政川楚督撰筝 禁川复淮之疏至再至三卒不果行故湖北之安睦襄 荆州宜昌五府荆門一州湖南之澧州一州 合未馆 復者轉之柄在楚楚写川则川勝爲淮圳 淮勝信矣要之黔裁定川引本岸畅通则復
為常禁之未免太是以將鹽税酌量加重原 冀川私本重而日衰准渐進而日旺不川贩巧於 超避百計漏每蓮雨引之完一引之税臣知 其烨上年曾派委員至宜昌會同楚省委員公同制 本年又减淮鹽之期收敢私之效非不多方補救 查鄂湘雨局壓准不下十餘万引存數極多銷 邀 極滞而川私粉至背來前尤盛推原其故總由鄂省 利食川有驗之名而明厅雨近聞宜昌抽收 税仍不過六七折以致川贩成本太輕來源愈旺是 前此越而偷行者今更肆行而无忌川鄂官商忘 淮南復引地一
隨售鹽色不無稍减川自行楚以後廣開井具 色甚白其質甚乾川贩因之而居奇淮岸因之而日 喧賓主莫斯為甚此鹽色之勝於者其害二也淮 定章以五百引起票係有医於道光末年改辨票運 不拘引數商禀厥後承辨數干引之大贩皆 二十引之小贩運所故新章定以限制一以杜 本冒充之一以有力承運之資計詩鄂湘五百引 非現銀七八千雨不辨川計斤不計引集資败百 干即可瓣運皆散裝既官私之莫辨不納亦來 去之自由此]之巧於淮者其害三也鄂湘雨局售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