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五十八 - 王定安等纂修.pdf

雨淮法志卷一百 微椎门 成本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通使李俞通御史劉艮奏准南 成本運至泰每引四两有零興淮北票至西王 營相等使准南裁浮費通計到岸成本不过七八雨 一簡查淮北每引止须銀六完納經費亦祈 二两二二淮南龍每引自二雨五至二四兩不 等较北價值數增三四倍完納正雜岸四雨 五零食岸二雨七八網食通摊亦较淮北增至 徽權門成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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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見票 法新章 西岸 每引正雜課暨鹽局費船江船商辛工栈 租等費銀共計成本約銀九雨七九分正六百斤 西局售價銀二十一雨除每引由西局扣存各卡童銀 九雨四四分西局公費銀三外餘銀給商本銀 九两七九分給商一分半息銀一雨四七分共銀 十一雨二六分如每百斤提至三雨五以外者 所增之銀以三成給商二成解安輝薹四成解金陵 钦拖理花本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