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七十八 - 王定安等纂修.pdf

雨淮法志卷一百四十 恤 門 海斥卤之鄉地號不毛居人煮為生用代耕 遇旱则室號是惟救死之不婚問赋税哉我 朝以仁為治照和儒膏與之蘇息 列聖念民或或服所以爲黎計高厚矣軍興以 來案多關然大吏承流宣化補直刺亦有可觀其 篝款濟收另自為篇志恤髓 殿血阳 顺治十六年巡御史高爾位以徐洪二場逃課
向且不足復压年代人完納困苦寶甚請將莞徐居二 場均停其代納照民人近海坍江事例豁免巨 部覆不便因莞一場被遂将徐二場微 免應將此二場仍照常微收其莞一場應徵七百雨 有奇准其豁免侯水退地出之日復舊 康熙二十八年巡御史卓琳以白等十四場水 豁二十七八雨年上下五分應微折三萬三千六百 九雨有奇奉 行允行 雍正二年七月通泰淮三分司所腾豐利等二十九場悉
有奇會疏將課分年带微借支庫銀另行捐補钦 旨動支課銀二萬雨委員分赈不必捐補未完折價 四萬余兩悉行免遵支盟課銀一萬五千雨委員督 同分司場員核其被輕重人口多算至重者每大口銀一雨一二分每小口赈銀五六分次重者每 大口赈銀五六每小口赈銀二不等最輕者每 大口銀六分九每小口服銀二分七計男婦大 小三萬七千六十九口共赈銀六千雨泰各場每大“血调 □銀一每小口服銀五分計男婦大小一十八萬 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