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志】十二 - 陈琮.pdf

永定河志目 卷十三 奏 四 至乾 三隆 年元 年
永宗河志港十三 包賣富差其到工執者率皆乏食穷民现 據沿河各州縣有請免浪夫修築者有請照河南 沁河之例立長夫動用公者纷具伏查 民修工程若欲悉歸爷修工费浩繁臣等再四 思维除向例 爷修者仍照定例遵行外其民修 工程仰 皇上天恩請照雍正十二年以工代之例每土一方 折米價銀三分九如有挑河道工程旱方折
價等即行揭報嚴恭失察狗者一恭處工 完之目該州縣據寶造清册出具碰无控昌扣 勉印結由道加結群送臣衙門核實歸於修 案内估銷查大名道經前河臣琮等奏請於清 河道岚修下銀三千雨在案但清河大名二 道工程繁多恐不敷用應將前河臣顧琮等奏 三千雨仍歸清河道庫其大名道另行崴 修銀一萬五千雨以资動用有不敷均准續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