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集解附例】八 - 沈之奇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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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裡法經有监法法之篇默背 分律监律後周有划益律叛律隔 合為蓝律唐朱元明至今有指益 大清律集解附树卷十八 秀水沈天易光生 而篇名不做 武林洪阜山甫重訂 刑律 人日物日益者答也客及生民 故日盗到止千一身一家一岁一事面 贼盗 事介大小故罪有重 人臣無游将则必故但谋即坐 者和也无者缓也刑至麥躁無可再旭 而出猫未乃坐其翘阁 共者爲正犯告凌而祖父千葆等俱 緣坐之非共之人也同是之人下 日無服跟本旅有服有可知矣目 谋反大妨妹等有過芳考俱不待言 家马信道尼之俱在過無之例子 過不坐则兄弟怕权父兄弟之子 不首 到官 女嫁不坐法始于魏正始中母郎俭既伏 其孫大已道到氏以孕繁建尉司主 導你成日久遒人者已產為他人之 羅+律坐 个戮于二可非所以矜女弱而均法制 也之著為今後由巳嫁之张女推及 之忘 指示 其 注日谋危社 所厚之人而言非同有心蕊故处 多则第 一條 一效 俱 反 大逆事 俱保正犯 不 凌 之 随 各例犯以上不在得相容愿之限 下叛條内正犯分已行未行枝憶 其所观,容 所 密正犯至親 寬正犯凌濕舞 無 可 人则 復 租?之 以子!均 得 本待有 法當庵能于上 罪乃悲不 未 之 行 同黛恶新之 首 者而 九 亦+斯之艺之 以上及疾 之 人死罪所不 十五以下幼稚 條例 一凡反巡案内干連沈犯亚妻子俱流徙鳥喇 长青聿晕主巷十八 地方如本犯身放有子者其妻仍同流無子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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