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案汇编】十五 - 全士潮辑.pdf

山惠司 起為請 旨事先振山東巡振國泰咨福夏津縣李化為逼 李殷氏趙梅氏等投河身死一案李化盟 無服族兄李照同生居住李照向保拉外出 事殷氏在家獨處殷氏時免李化代冒薪 米常相來隨于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日 郎與殷氏調成嗣後乘便不記其次 李照亚不知情四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李化
李化又隆梅氏回至其家以氏遇火興師 九吃烟疑其有问梅氏查问梅氏答無其事 李化旋以師九家道稍裕起意菲商分梅 氏師九黑夜在街調邀殷氏作證梅 氏未九李化為聲國打梅氏素伊恶勉强 殷氏至家告知前情殷氏亦不九件李化盒 强命偕至九家中的以在街借火吃烟調戏 梅氏等語向其證師九因其宪空证捏合 梅氏殷氏貨證梅氏殷氏均亚無其事李化
岔慢交迫于是夜各自投河命而九因 開伊妻周氏梅氏等向告之心疑未 千次早录見本照堂叔李典蓝梅氏之夫趙有 賢前赴河岸找葬丁二十三日录獲梅氏屁首 具载到縣經縣查接殷氏屁躯師 密研供不查李化為既典李殷氏趙拖 梅 氏妄無已復因超梅氏在街給火興師 烟 指為調起唤同殷氏前至師九 家貨證因各該氏未儿不遂其欲鞭将各氏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