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案汇编】三十一 - 全士潮辑.pdf

福建司 趣為票报事刑科抄 因嘉處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题九月初大日奉 青三法司板具奏此本部會同院寺會看得 化縣民連子縣放火延燒致傷何允星身死 案先據前在福概汪,疏連子縣興何尤 星無嫌子概同唐松余取在頂 山下名目開石燒灰附近山下張源砾村 民需用石灰向在連子燃四交易质五年
喊經唐顯松同何九星之弟何儒星乘火抄忌 熄寻見背回的悉被烧情由治不效延至初 四日早因傷命報縣勘蕉犯供通羊 寄供不辞喆保跟烧致死尖口不移柔無道 查律载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解合康係 官聚之物者皆蕲其故人尘房屋及田 場稍聚之物者各诚一等又例載若故燒孤树 野亚不毗連民居之完房星及田场聚 之物均照律科又桃放火延烧因而殺人 惠
物無區别照本律诚等杖流则又置人命 於不問均未得情法之平直断罪無正條例得 援引他律此.子灰最火故烧野 薪初不虐及延全山亦不計有何允星在山 砍 柴被燒身死情同殺将連子比照因开 旅火故官稍聚之物凝朝故燒民間田場 精之物诚一等指蓝未殺人者而言是以 实雄饮火延 例得分别定振至放火延烧因而般人無 重子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