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世法录】四十 - 陈仁锡.pdf

皇明世法錄卷之四十月次 桑 課種 設官農 淡傷 报勘炎傷 免折微 服濟 捕蝗 目終 皇明世法锋 無四十目决
一正洪武元年奏准桑麻科微之麻無八雨 四年今各府州縣行移提官常用心勤輸為民 赵時種植仍将種过桑麻等頭田計料 重百姓欢舞命今後以定數為额职種植不 必起科二十一年今河南山東民中有第 等懒情 不骨勤務业朝廷已差人督耕種今出號 合此後止是各該里分老人勤督每村置鼓一面 几遇種時月五更擂鼓泉人開鼓下田該管老
交收仍將存用數目出給印信通開具本人透奏 本部查附卷作數其進納正纱一俱 照依後頂金科課程條软一體施行二十七年合 天下百性務要多栽桑每一里種二似每一 百户内共 兴出人力挑運柴州烧地耕过再烧耕烧 三遍下種得秧高三尺然後分栽每五尺潤一龍 每一户初年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 種过数目造册回奏遣者癸雲南金克氧正 貌 八年今各處不出經處所無一正折銀五 解京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