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香山集】四 - 白居易印书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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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基學國 美山香白(四)著易居白 行發馆書印務商 集白香山集 卷五十 判 五十道 得丁上言豪富人畜奴婢過制請據品秩為限或其越職事不伏 品秩巽偷有數苟等列是典常丁志在作程惡夫過制爱陳誠於白奏俾知禁於素封將使豪 富之徒於距万僮之限數無於指千抑淫义叶於隋時革弊道符於漢日其事无乃失 若守職以越思為出位將忠於陳計難伏嘉言楚既失之有矣 得甲為邪州刺史正月今人修未使责其失晨候云士地寒 教有權節业無易宜地苟於寒温晨殊於早晚甲分率俗她人天時有常農宜先定地氣不 寒晚成揉木之時未建把草之候正惟使何味遗風稼器之已修先成焉用苟土膏之不 即迁也之宜哉 起欲速何為誠宜嘉乃辨方可喆其行古循周體修未在於季冬訓此人于未乘於正月 得乙掌宿息井樹賓至不相翔者御史科之云罪在守塗之人 或將非處右莫敢示威軍或屯宜專命丁位佐理分以戎行執專征之權弓於周典操司之柄 受於漢儀既有合而必行信無瑕而可實握兵之能政笑執簡之如或命於連營畏予不敢 今则分部而賜戟無我有宜崇魏之威勿秦彭之罪 得甲告老立長為嗣長云不能其弟或喆之云弟好仁 而長幼以偷無所苟而已矣况欲正其位宜越以行於弟克恭厥兄徒見好仁之知子莫若於 仁長非順徒開建善理其如嗣不解甲告老於朝立子為後急難自必有可觀者焉 父蓋立長之言無忌欲傅家季札終当室可致罔不能 得乙出妻妻云无失婦道乙云父母不悦出何必有過 孝養父母有命必體事舅姑不悦则出乙親存為子年有妻兆啟和授室之儀備德非柔淑宜 家之道乘若無爽於为見尤於識怒信傷婉娩理合低且開莫慰母心宜去矣何必有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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