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大学教育行政周刊】四 - 中央大学秘书处编辑.pdf

公 國立中央大學教育行政巡刊第五十六期目口指合 立中央大學指合第五O八一(指合江縣教育局 長為教育图體備案除機教育會外其餘應無 國 立中央大學訓合院字第一二一四號(合各 由教 切實果 法规 由)各縣普及教育捐保管及勤用法 行各稍會敢育事项限一月内呈候核由)育局印發各縣體育場場長决案仰遵照理由)國立中央大學訓合院字第一二四三號(合六十一縣教 士地微收法 外使领館員任用試條例 各級學校敢師检定委員會通则 國 份仰遵照理玩忽出)抄發教師检定條例及定委員會組通各 立中央大學訓合院字第一二四二號(合各縣教育局 特载 修正國民政府赈務處粗條例 三月來之東海中學淮 表式)國立中央大學訓
教育行政刊 第五十六期 行。知目下所得之捐,為民之汗血,類容縣,及此,致使學校立於超越肚地位,雨相打格,而凶以低 二 自為政,草率支,以致日後應事業,博無發展之,此普及教育敬捐之不得不姿善保管慎勤支者二也。即此 一校,此後實教肖之際,不能再蹈前懒,致使資有.诚改育效率,寶事。本大學有於此,現决合各毅 二端,可概一切.所有各縣普及教育敢捐征起之,自應 由各該縣縣長致育局長切實遵照所殖保管及動用辨法,會一中心機,一方面使内學生,得以元成生活之備 一必须礁学校為肚生活训場所而同時為肚會教化 最遵照。切切此合。
育行政刊 第五十六期 育尚题,以傅案; 四 名縣育場,單行民助會,(牛年或 一年一次)每一或二年,行全省民助會 助部,以利婦備案.①各縣育場,可酌情形,於需要時,添婚孺 量辨理案①从界借用場地,不於作質者,各縣育場酌 會案。①冬縣體育場,應聯合机育場聯合會,以求發展 各縣社會育,會名定為中央大學區名育聯合①各縣育揭,管理各縣潭助記案;①各育場應與查各該鄉土方法,集後(乙)開於行政性者七件:①各縣體青場是,不能由教育局長任案,互相觀摩案.①各縣體育場,聯合發行定期刊物案; 確實來行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