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报】三十九 - 浙江印制局发行.pdf

命分 木省交 通行各官署分理文 中央命合 教合第二一十九號 内務部部合第十九號(非兵操典)表册 内務部各省城沿革一表工商部部命 教育部訓命第二十八號 附錄 浙汇省會第一居第一次離時會第十五號 合 浙江高等密判指合第五十八號 通告 事日程 文 中央文 浙江高等器判通告 問普前後情節備文轉咨 陵軍部致國務院准交参具劉正等领 計處命各省密計分處現在會計年度已将 告終检查官有财產應查照行程规定
乘此機會行逆以之 行進時防者须猛加射攀以優之造其攀登斜面疲芬不堪且死傷甚多混百出 面或背後以攻墅之但须仍留若干守兵於本地區 未受攻攀之地區或已將敢兵墅退之地區其守兵可出攻繁我比粼地區之人侧 第三百五十七條 而迅速渡河又须將架橋材料及舟等秘密豫為備 河川之在前渡河極為難事放攻者须乘敢人之不意或法欺 先行渡河占前岸要地掩架桥有時或加以馬兵及兵若干以資補助 架橘工作以夜間架設為宜但黎明以前務须完成此時通常以步兵之一部利用舟 兵有時可在我岸占领陣地對於妨害我軍渡河之敢华備集中射 羅當架橋之時指選官仍宜使步兵利用舟筏及徒涉場掩護部像之後以達彼岸 第三百五十八條 干之警戒部像而以主力集結於適宜地點仰敏无來
内務部部合第十九號 燕定寺院管理暂行规公布之此合 学吃管翠暂行规则 中華民二年六月 日 第一 卡院种像設置多敷時以正殿主位之神像写 本规所寺院以供泰神像見於各宗教之經典者為限 第三做 第二假 寺院财管理由其住持主之 持之承各暂依其習行之 第四嵌 得星該省行政長官經其許可者不在此限 寺院住持及其他關係人不得將寺院财變抵押或蹈與於人得待别事放 第五不何人不得强取寺院财 行政長官前项許可後须呈報内務長 理 依法應歸國有者须由該省行政長官星報内務長呈财政總長交國庫接收管 拼江公霸 命命 七月一日第四百九十四册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