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报】五十一 - 浙江行政公署总务处.pdf

命合 中央命命 大總命合 教合第三十四號 省命 浙江行政公署公布第十七號 浙江行政公署湖合第二千八百五十一號公電 各省公 本省公電 武昌來笔 廣告 致各縣各軍笔 本公署廣告
浙江公報 命合 九月一川第五百五十六册 第一條 寶行 第一章師参服務 参業長辅佐師長督率各参課官参具管隔内一明事務业监督指总命合之 第二條 第三條 師參課長承師長之意旨對於該管内一切事券得观定各则 師参長對於該管區内一切事得依其所规定须交各主任官分行理但次 第五條 第四條 得師長之承 師參官遵師参長之指遵處理一切事務 師参谋長鸯於有保各機將其有開係之事件時報告或通報之 第六條 行其務 師參課長遇有事故不能款行事務時如無特别命合得山該師資深之參課官代 第七條 師參課長承師長之意旨開於管區内一切事務有提决之權 第八條師參長於機密公文信件書籍圖表課報殿史材料及軍事出版物作等頂對 於主任官有特别處理之
九月一日五百五十六册 十六)酬於行演事宜 十五酬於参旅行及曦術宝施事宜(十七)於將校學術施作业事宜(十八)開於一切軍事上之研究及盐改良進步事宜 第二章照参課服務(十九)開於國及他厨軍事上之查事宜 第三章要宸参服務 第十條旅各参課辅佐旅長於所管隔内准照第一章各條要行之(一)關於要装備計事宜 第十一條要寒司合部各参課適用第一章各條要處理一切事務其掌管事项如左(二)關於要防計書事宜(二)開於要來演計事宜(五)開於技術上特别演习事宜(四)開於海軍連合演习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