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报】十5 - 浙江行政公署总务处发行浙江.pdf

命合 目 大統批合 大總統申合 大總統策分四 筋 浙江巡按使公署第三百十七號英人廣田等游渐江通保由 浙江巡按使公器第二百九十四號各學校按期報數日及保存方法來或用形由 示 浙江巡按使公署第二百十八英商古脱游歷浙江通伤保由 浙江高等判廰核准律師改指區城示 浙江密計分處附設官記講所表示官記所第二华业學員由 廣告 杭縣地方蕃判刑庭番理案件日期通告 浙江高等判廳民一庭宣告判决日期開列如左 商務印書館廣告
浙 汇公報 第九條計院每廳置長一人由 命合 大總統於計官中筒任之 六月二十五日第八百四十六册 第十條 任藤任以上行政職滿三年以上著有成者 計院之密計官協密官须年满三十崴以上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充之 專門以上學校習政治經濟之學三年以上业任行政满一年以上者 第十二條 查 前之戒以法律定之 第十一條計官協官非受刑法之宣告或戒之處分不得合其退職或減 計院對於各地方開於計事為有派員之必要時得派遣密計官或協密官為實地密 群於院長 挥掌理文會計庶務 第十三條計院置書記官長一人由院長呈 派遣各地方之密計官或協官該地方各官暑職官於出纳事项有背法合或不正當之情事者 大總任命書記官五人由院長委任承長官之指 之 第十四
浙江公報 查各款或據案開支或因公消費予豁免 命合:六月二十五日第八百四十六册 四 呈悉此批 交财政部查核理此批 署四川巡按使陳廷是報奉到布告日期由 陳之麟准干見此批 以備豁由 建巡按使許业英星建裁缺財政司陳之麟合赴京查該司長心才長勇於任事准予 暑福建财政長朱照呈報建财收成立及就職日期出 所陳各项整顿法均尚切實應仍整理力求進行勿得徒空言致負委任此批 福建國税備處處長朱照呈報到任後整頔各项财政實在情形請钓出 據呈已悉此批 古實业公司合辨開不丈放請核由 此案仍應由奉天進按使會同該管盟長督伤辦理者蒙藏院轉該目子等恪前合母再呈此批(以上六月十六日 為知事案准 浙江巡按使公署第二百九十四號谷學极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