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报】三十四 - 湖南政报处.pdf

目錄 中央命命 源縣承員由 熙阻學校一案情形乞核示由(附原呈)湖南省長公署指合高等判據星機委杜文麟試署 湖南省長公署指合高等制呈委李文偉試署 大合六 本省交告 浦縣承容員由 借款給郎由 湖南省長公署指合模范工場星因商惠商法 训合 委任合 湖南省長公署委任合委任颜昌接充通俗致育報辑 湖市省長署合弟 章程仰部遵照由(附章程)箍 校第一女子師 長由 所所抢由 省长公署委任合委任盛再生接充石門縣学所所 呈請通收嘉惠生徒乞核示由 省長公署訓合省立第三師學校准部咨該校正教 咨交 南省長公署咨 充縣學所長星履愿乞核委苔由 收白部據石門照知事星請委任盛丹 熊翼能格相符應谁備案請合知由 只所朱膜初等墨業一案
中央命合 五 册
本省文告 二辨理支票交换所及微信所事项 四 第 第二條入會銀行具有左列各條件 三發展銀行业務绣正銀行害 但中外合設立之銀行依照中华民國法合册立者得加人公會 五 二册立已满一年以上者 一寳收本總在二十萬元以上者 銀行公會設立以後凡具有上列條件經人會銀行多數之同意得隨時加人 内定之 第三條人會銀行得出會員代表本銀行其會員之格及具數之限制於各地銀行公會章程 一會經宣告破產尚未撒蹈者 第四條凡有左列各情事者不得為會員 册 三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概公權未復權者 第五條各地方銀行粗銀行公會愿摄訂公會章程及其他各项現約呈财政部核准施行 一公會經費及征收會費之方法 第六條銀行公會章程内愿规定左列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