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纤维汇报】八 - 华北纤维统制总会华北纤维统制总会北京.pdf

山工商业公管暂行修例 带娄會晨務稳公中学八九三、九、二七 妄合修正上商同业公會行條造查照 华北統制總會御中 工商同业公會暂行條例改正人件 业 单 北政券公員會子第九一二七院分開案 印該暑知照并轉所一知照等因附纱原合一件及原一份 伤知照等因自遵辦除呈復并分行外合行纱同原分及附件合 民政府第九四九號訓合附發正工商司公哲行仰知照 國民收府訓合第九四九號以首题/件二開添通通有 務總署 查熙腾知照為 附件 此除分合外合行發上项原合及原保例各一件相達 之付贵管内知方取計度 民政副合:右及移 國民政府訓合 第一案:东席交:委員业部部長陳君呈送修正工商 一准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中政秘字第三三三八號公開 项
同公司行號及其營主或經理人姓名农册連同 章程呈請特别市政府或由地方主管官署轉呈省政府 第一發起人於依第五條所定訂立章程後應造具 三 定同业商店/屋號,營业主及八經理人/名 第一發起人八第五條,规定二公會规程制 作成添附/上特别市政府双八地方监督官經由省 第 五 條 核准立 以上之出席方得 前项章程载明左列各事 工商同业公會章程镇有地同業公司行號代教過牢 第 五 條 前 政府申 過半數/出席以之子决定 规程左事项明記 工商同業公會规程八當地於同粪商店代表 四 二、辨理之事務 一、名及所在地 、開於會之规定 三、粗及員之任 二業 一、名及所在地 三、組及職員/會规 務 定 定 五 六 於费用之
合限之 第十四條主管官暑得命合稻主要商品之公司行號加入各 第十四條 合二日之限定 五 督官八要商品營业者夫令當該同业公 主要商品同业公會會員/资格八中央监督官/命 第十五 公會不得營業 凡經主管官署核准營業之公司行號均得為各該業同 同業公會經營主要商品之公司行號非經加人同案 第十五條 同業公會員得 會加得要商品同業公會 督官營業許可受凡當 第一六 二種以上司案公會會員 工商同业公會會員應源代表出席於公會但有左列备 公會員經營二以上業務之公司行號得分写 第十六條 加得 工商同業公會會目代表公會出席也 二種以上營业管二種以上同业公會 但左當代表 一外人 二、無行為蹈力者 情事之一者不得為同業公會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