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公报】第一期议会速记录第50号 - 民020815刊.pdf

八月八日下午一時振鈴開會 聚院第一次常年會會速記第五十號 長湯化能主席 主席現在不足法定人數指定二十分 王席 王席 现仍不足法定人败再指定二十分鐘 現已足法定人數前日任施肇基為美公使咨同意一案其投票之結果因當 日不足法定人数未能告現在報告前日投票時其發票三百一十张除林員一票未 外另有三張徽還者共票數三百零七张而名刺係三百零六张但未開之先有奖員聲 恰相符合開票結果同意票九十二張不同意票二百零一張票十四張共計三百零七 明名刺未投及開後名刺果欠一张加人員未投之一张即為:百零七張名刺與票 限亚無錯以九十二張之同意票對於二百零一限之不同意票少数 上席參院來咨對于延會深表同意业云已經達政府現有員徐墅君王绍
主席 起 大多數 主席 呼無 第一案院法案原案第八章建對此题有無計 聚皋手 主席既無應付表决費成原案第八章標题者請皋手 主席 丰席 多數 第二十六你原案建案非有員十人以上之連署不得提出有無計 王席 呼无寸 既無計付表决成原案第三千六條者請手 王席 皋手 多數 主席 可决建案可决後即日将案咨達政府有无 第二十七條原案一建案通過後即日将案咨達政府一密查告改通過二字為 呼无 衆院公報 三
四百四十六號(干植)政府限期答覆一有無計 反對二十人木員主张收為十人 三百九十一號(王谢家)太廣不能不加以限制木席在員学下加對政治有疑義六字 原案木席成但原文一員贺問政府時其学创似乎 四十五號(黄翠)主席員提出修正案 本員以為質開案二十人連署可以川之不必更改蓝建案係十人 連暑但經院可决始能咨送政府現質問案二下人連暑其人数本不為多緣自二下 人連署後淫可咨送政府非此不能以昭重况臨時参院員名少故有十人之定 周案十人速署 現在雨院名额多故改為二于人如以人數此二一十人連署抖不為多是以木席成 主席 四百六十六號(谷秀)改為十人連署有附藏者否 本席餐成質問案連暑用十人益以建案之連暑不用二十 權或有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