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公法问题研究】王月萍.pdf

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公法问题研究 专色的公法 一、建构与完善者中国特龟的公法制度的重大意义二、建构与完有中国特捷的公法制度的战略性问题 序言:走向法治社会的探索 第一部分:关于公法的一般理论 一、公法内涵的界定 二、公法的成长历程 三、现代公法的基本内容 四、现代公法的主要特征 第二部分:中国公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公法的主要特征 二、古代公法制度的成因透视 三、中国公法的近 四、曲折发展的 第三部分:建构与第右 三、观念的革命一一理念的转换 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目录 正文 附录 注释.
由于个体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必然联系早已成为发展商品经济的共识,故而能否从 制度上切实维护权利在一定意义上就成为市场经济发育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这又 有赖于权力运作的规范和指向。传统的对法治问题的探索囿于公法一统的陈旧框架 之中,公法一元论为权力的无所不在与无所不能提供了合法性,因而法治问题只能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如果说,体现商品经济内在要求的私法制度与私法精神 的培育与成熟需要亿万民众为之长期不断的努力和广泛的参与,那么,基于中国的 法制现代化是以“政府推动”为起点,则展示民主政治精义的公法制度的革新与重 构正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形式都与往昔的公法与私法不同,旧日的公私法理论已不能适用这种新产生的社会 法,所以法律的基本分类,已不是传统的二元论所熊穷尽的了,而必须改弦易,持该论者,熊够用发展的眼光洞察法律领域出现的新变化,确实令人敬佩。只 是“社会法”的掘起虽是现代法律的主要新现象,可是据此在公私法之外另辟第三 领域,却不无置疑之处。因为所谓“社会法”,不外乎法律社会化的最主要表现.如果就现行法律观察,不难发现,“社会法”只是法律社会化的精神分别渗透于公 法与私法各领域中的表现而已,并不是在旧有的公法与私法之外,有面目避殊的“ 社会法”独立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