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产品责任立法比较研究】尹东华.pdf

3990077 吉林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姓 名尹东华 专 业 经济法 研究方向 经济法 论文题目 中美产品责任立法比较研究 导 师 赵新华 教授 完成日期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日 吉林大学法学院
中方企业因产品责任受到重大损失,保护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 美贸易稳定、健康的发展:二是辩证地学习、借鉴美国产品责任法中 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产品责任制度,规范有关产品责任的相 关概念,扭转其与迅速发展的经济状况不相适应的局面,力争尽快建立 我国统一的产品责任法。
3.误用、滥用产品4.其他抗辩理由(二)中国产品责任的免责事山.四、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一)名义性赔偿(“二)补偿性赔偿1.美国的补偿性赔偿 2t 2.中国的补偿性赔偿(三)惩罚性赔偿(叫)损害赔偿的限制与发展五i、产品责任的诉讼管辖与法律适用(一)产品责任诉讼管辖(二)产品责任的诉讼法律适用 1.美国产品责任诉讼的法律适用 2.我国产品责任诉讼的法律适用(三)完善我国产品责任纠纷解决的程序 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