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研究】姜朋.pdf

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研究 5 7 7+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研究 目录 第一部分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概述 一、制度特色 二、制度局限 第二部分短线交易的构成 一、短线交易的土体 、短线交易的行为要 三、短线交易涉及的证券 四、短线交易的时间要件 第三部分司归入 一、内幕人:责任还是义务 二、公司门入权的性质:请求权!形成权之争 三、公司归入权的行使 四、对公司归入权的抗 五、《证券法》与《公司法》上1入权的关系 第四部分短线交易收益的范围与计算 、短线交易收益的范围 、短
赶线纪男收社归入制度研究 短线交易改益归入制度研究 前言 内幕交易不为证券市场的一一股瘟疫。对其进行迅捷、有效的规制,是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立法和司法实践共同努力的方向。1998年岁末,我国《证券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其亦明确地将内幕交易做为 规制的重点。除了设立法律责任制度以外,它还吸收了已有的行改法规 中的相关规定,设立了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做为“前沿防线”。由 于新法颁行未久,因而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法例,对该制度的运作机理 进行分析、就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探讨,对于推动我国证券法学的 深入发展和证券实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无疑都是有益的。
短线交易收造归入制度研究 为了第二次的卖出或买入而为的,因此可以认为第一层关系具有手段 性,第二层关系则具有目的性特征,二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短线交 易。其次,只有短线交易有效存在,且内幕人因此而获利,才可能引发 公司的收益归入。倘若构成短线交易的两个法律关系有一个欠缺或不成 立,则收益归入就无从进行。再次,《证券法》对前两层关系并不直接 进行价值评判,法律所要评价的只是第三层关系,即在内幕人与公司之 间对收益进行终局的分配。由于内幕交易的症结不在于内幕人知悉、占 有内幕信息,而在于其不正当地利用了该信息,并且内幕人的根本目的 是为自己谋取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