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朱氏宗谱_2卷首1卷 (湖北) 朱氏家谱_四.pdf

续修卷首
朱 再修家派 续修成员 赞助名单 氏宗谱 二十 二十 二十六 紫阳堂 七 七 当代名人迁留居表 二十八至三十三 文 受室 迁北 公玺 公后裔章 再修谐序 公 河 凡弟 为北 公迁 域 两 河 测仙女山右而定居,人 支祖.玺 隍港朱家嘴 来 考我祖宁公判人也,洪武初室德年间,(現已入城 公六世后裔应写迁高观,应露十 三传至霆公、公兄弟两人,公八世后天宅迁高观为高观支祖 一四二七年,陵 人 世后斋 公 定 安 川 生 佰 移 祖 内 居 代 认 外地 宁公乃惠公 之考姚记载 后,则字 未有谢 失 字 不 落)原有 知 字派 十二世之元孙(因年久未 字公 以 下 于一九0一年由家登等录考谈
朱氏宗谱 续首 四 紫阳堂 病念则日进茶水细食.不食不衣也应奉之于父母,父母病早求医,免得日久病深难治 六痛痛在父母心,对儿则何其爱也,为人子当思身从何来,如 真 不 万 如不敬老,几孙 三弟友:兄 和乃手足互残也,长兄如父.不可轻老重幼,作大逆不事之人 必照行.收亲万备,弟如物足,手足残,不雅死要兄友弟,但弟妹对兄长要尊重之,如父母去世,否则育儿育女何所用哉.长套义务将弟 长兄长当 你 弟 应照 四隆亲 告:则要于父录也.伯 老而不能自给,爷娘(我祖英才贤才可称一对贤兄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