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行政许可性质之重述】.pdf

行政许可制度在现代行政法律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 国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许可性质之问题还颇有争论。如何理解行政许可 之性质决定了如何理解这一制度的本身,同样也决定执行这一制度的公正 性。因此,本文以行政许可之性质为出发点,探讨行政许可之理论基础,并 对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解禁”包括解除法律限制和解除法律禁止。解除 法律限制即一般许可,是许可机关依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已被限制了的法 依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实现了法律对他们的授权.行政许可之所以存在,其最根本的原因是资源的有限性和权利的行使 可能会侵犯他人或社会。
目录 导言 一、行政许可性质之思考(一)“赋权说”和“证权说”1、“权利”界定的不同:“赋权说”和“证权说”争论的主要症结 2、两种学说之不足“证权说”“赋权说”(二)解禁:行政许可的本质内涵 1、“解禁”概念之外延:解除法律限制和解除法律禁止 2、“解禁说”之内涵 事前预防:“禁”之目的 权利或自由的普遍禁止:“解禁”之前提 恢复相对法定权利或实现法律授权:许可机关“解禁”之职责.
解禁:行政许可性质之重述 导言 在市场经济已逐步进入轨道的今天,行政许可也已渗入行政的各个领 域。有人评论说:“它是现代公共管理制度中唯一把强力控制和灵活适用 结合起来的手段”。但这种对公民的权益产生巨大影响的行政许可制度 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地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进 程,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健康的脚步。而要解决行政许可制 度中存在的问题,首要的任务完善和成熟行政许可的理论体系.当今行政法学界已逐步重视对行政许可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对行政许 可制度的完善已提出了不少的设想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