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浙江农村城镇化与犯罪控制】.pdf

论浙江农村城镇化与犯罪控制 城市化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 变的重要阶段,也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的一个 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城市化的进程对当今中国社会产 生了许多深远的影响,其中刑事犯罪的消长是重要的表 现形态之一。城市化与刑事犯罪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 关系如何、城市化如何朝着有利于控制犯罪的方向发展、控制刑事犯罪如何适应和保障城市化趋势等问题已引起 决策层、社会学界和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本文试图对浙 江省农村城市化特定时段的犯罪问题的初步研究,探讨 城市化初期阶段即农村城镇化对刑事犯罪的影响、发展 趋势和控制对策。
目录 一、农村城镇化对刑事犯罪的双重影响 控制犯罪的有利因素(一)农村城镇化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吸纳农村 剩余劳动力,从根本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二)农村城镇化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受教育程 度,社会文明程度得以大幅度提升,削弱了犯罪的社会基 础。(三)城镇的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完全防范设施趋于 配套,防范、遏制和减少了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四)城镇治安管理机制的逐步健全,安全保卫力量 的相对集中,有利于形成打击和防范犯罪的整体合力,提 高了对刑事犯罪的震力.引发犯罪的消极因素:(一)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刺激犯罪的增长。(二)人财物的流向决定犯罪的流向,使城镇犯罪越 来越突出。
3、根据不同社区的犯罪特点,采取不同的对策.4、从社区犯罪特点出发,注重消除犯罪因素。(三)城镇社区犯罪控制,必须从城镇社区这个高度 动态性的特点出发,强化犯罪职能控制系统,以提高动态 管理和全天候控制犯罪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积 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专门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 制.1、建立和完善动态治安下的打击犯罪机制.2、建立和完善动态治安下的社会面控制机制.3、建立和完善动态治安下的治安管理机制.4、建立和完善动态治安下的预防犯罪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