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的修桥义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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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市镇人文炳蔚,商贾繁凑,商 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加之水网密布的自然环境与商品交易的迫切 需要,使得修桥逐渐成为市镇里民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这种民间修 桥活动被誉称为“义行”,它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募捐集资,个 人独力,官倡民捐。历史上由政府官员组织的修桥事务,曾作为体现 儒家“仁政”、“爱民”伦理思想的事例流传下来,它又成为推动民 的。然而,处于不同社会背景的人们,对于修桥的动机却是各不相同 的,常常在不同程度上抱有各自的“私利”。论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的修桥义行 引言 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历史上通称为“江南”,它包括明清时期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所属地区。自古以来,该地区具有鱼米之饶,江湖之利。明清时期,它以“人文 炳尉”,“商贾繁凑”①著称全国,尤其是纵横密布的水网和星罗棋布的市镇,显示了其特 有的经济活力。水利与市镇的结合,既给江南人民带来了生产与生活的极大便利,还使民间 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乡风民俗一一修桥.的。清初湖州人陈肇英在《新筑石路重修化城桥碑》中指出:“古者治途成梁之事掌于司空,而司里受之,役其民于岁终。”③司空与司里分别是负责建筑工程与主管宅里事务的官员,他们具体组织民间修桥的事。纷,捐资倡建学校、祠庙,修桥铺路,施棺拓家,疏浚河渠,甚至拾金不味,舍身救人等事 例中,强调最多的是赈济救灾,而仅次于此的是修桥铺路。民国《新腾镇志》卷十二《义行》 中例举15人,其中7人有捐资修桥的事迹:(清)王承勋,“凡修建桥庙必创首募,捐无难 色”。①(清)江纯,“独力建二桥,日“汲水,日“南桥 ”。②(清)张澜,“浚河 道,筑桥路,皆尽力为之”。如此等等。③其实该镇修桥事迹记在《碑文》、《桥梁》中还 有许多,这充分说明修桥义行在江南市镇比较普遍。同时,方志纂修者比较重视修桥义行的 记载,体现了当时人们对民间修桥义行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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