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集释订讹】卷三至四.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水經注集訂表 群校官察御史臣周元良 刑部郎中許北椿覆勒 核官原任中先反王燕 校對官中書臣吴裕德 腾绿监生臣范塘
巷三 秦置北地都尉治縣城王券名郡爲威戎 故城 威 按漢志作 太守政化尤黄龍應於九里谷髙罔亭角長三丈 朱 作尺 本 大十国稍至十餘丈天子嘉之賜帛百四加秩 中二十石 河水又北湮溥骨律鎮城 果图 也杂果餘林仍列洲
金写口屋 利又溥律骨渠在縣南六十里溉田千餘武 縣東南至靈州十八里黄河自乐縣界流入漢 渠在縣南五十里漢渠北流四十餘里始為千 金大陂其左右又有胡渠御史百家等八渠田 五百餘按五代唐長興中朔方師張希崇亦引 河渠典七田以省清運民夷愛之今靈州所境田 多沃恒无膜涸之点賴黄河之灌溉也 河水又典農城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