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八旗通志】卷九十五至九十八.pdf

定四庫全書 定八旗通志卷九十五 學校志二 旗官学上 及在学肆业之事 顺治元年十一月國子监祭酒李若琳疏言近奉 青滿洲官員子弟咸就成均肆业而國學在城東北隅 子弟往返短途遥臣等謹滿洲八旗地方各 欲定八通志 空房一所立为書院将國學二六堂教官分
是年九月增官學生额先是每佐各取官學生 一名以十名習漢書餘習滿書至是禮部奏請增 领 命每佐领增取一名於原習漢書十名外加用十名餘 俱滿書 十一年题准八旗每佐下留官学生各一名禮 部會同國子监群加察驗如學业无成者各歸佐 仍於本佐下選頂補以後三年一次察 定四車全書
止留一人讀書滿洲蒙古官學生不往外省作官 止許在部院衙門選用且奉 恩满洲蒙古三品官以上一子入监遇部院衙門考 用之時此等亦可選用今滿洲蒙古仍照前定之 例每佐下止留一人其漢軍官學生既内外 用應於每佐一人外再添一人其考試生員 人進士及部院衙門選用俱應於定數内方准 考選外私自讀書者不准考選 欣定四車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