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补注】卷八至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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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四庫全書 子部 群校官中書徐志 修臣會聖服覆助 總校官進士反琪 校對官修臣楊壽楠 绿生臣莫 脍銀生臣王 琦 漠可以為栗 生粟 散则有聚君人者名之为贵財安可有 木可以為貨 財则失名 管 仲曰此 此君之明也公曰民辦軍事可乎對曰不可 甲兵未足也請薄刑以厚甲兵於是死罪不殺刑罪 不罚使以甲兵 兵以晴之 有罪使出甲 死罪以犀甲一戟刑 以盾一戟 又 骨者也既出 出 過以金 金 以晴之 過致出 軍 无所計而者成以束天 虫 束夫 不計於軍事而以私者令 曰甲兵既足吾欲大國之不道者可乎對曰愛金定四庭真 伐以定湯功也且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 之君何疑马公又問曰古之亡國其何失對日計得地 與宝而不計失侯計得財委而不計失百姓計見親 而 不計見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古之 國家社稷者非故且為之也必少有樂馬不知其 管 陷於惡也桓公谓管仲曰請致仲父 挪 仲父者尊老有德 公 欲尊事 父 之 號 致 公興管仲父而將飲之 十日齐戒召管仲管仲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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