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溪集】卷十二至十五.pdf

定四庫全書 郁溪集卷十二 宋鄭撰 状 中補 臣見青之法朝廷非不丁不欲强民而使其自 請至於累月而无一人至者此其所以不也明矣常 潤秀類皆如此近自提官入境所過郡方以次
是鞭撻鋼以督之则將見徹屋处声妻子計其则 鄉里而逃矣當此之時陛下安忍以饥赢之赤子加 筆 以求倩邪若而不理则是朝廷无故捐數百萬 从粪壤間損國用亦非細故未青苗之為利而其 害已 一如此宜其天下之致多也臣初不奏者以臣 在杭必能為陛下守立法之意不敢强民以询時今肝 既 易守青州方將去此而提官到且興邑合而行 邮笑集 臣實不忍抗州之民將有无辜而陷刑者所以不能
遂又增市十萬每正給一贯一百文省凡雨浙一路 共增五十萬又於本州富陽縣置場買五萬新城餘 杭頭曹橋各數千臣一州之地不知所出义何今 官所取乃四十四萬正又有正税二十餘万正如此 是抗州之民尽不得衣帛发運司又多難出今本 州酌中立定價許民情納去本州不登今 年亦薄出既少新必贵若將來定價每正不减一 數十文足始以民間乏遂散和買以其用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