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五.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定大清會典则创卷三十五 群校官检臣劃听 修臣程嘉覆勘 總校官原任中光臣王燕 對官中書臣吕雲 腾生臣許娘
卷三十 銀一麓六毫八零蒿草籽粒地每科銀 五 分至七二分五麓一毫零不等葉課地每 科銀一分至六分不等歸并地每放科銀七 毫二至七分九麓三毫零不等米八合九勺 七抄至九升七勺二抄不等豆四合 三勺八抄 至三升六合不等草一分 為 姆 一束 儿 麓二毫至 四分一麓七毫零不等河淤地每科銀二分 几麓至二五分六五毫零不等學田每
剑穴四居白 郑三十 五 至六分五麓零不等更名田每科銀一分至 三七毫零不等梦三合二勺零米 小一升八合 零學田每科銀九至三不等地每 科銀二分六麓五毫至四分四麓一毫不等琴 一勺至四合一勺零不等米一升八合至二升 八合四勺零不等衡所軍屯田每科銀 分至五分三麓八毫零不等條銀一分二麓至 二分四麓不等衡所更名籽粒等地每科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