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至二百一.pdf

【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至二百一.pdf

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巷二百 刑考 六 刑制 乾隆二十六年申發遣巴里坤逃犯之令 奉 凡有发遣巴里坤等處逃犯經原籍及過路省分盤 皇朝文朗通考 即由各省督樵奏聞於處所正法示 徒 流情有可原聲請應與盗首一律凝靳立决 定胡奪江海商船分别輕重科罪例先是四月大 學士等奏准盗内有行劫大江海洋商船者已 行得財母内地居民及清海奸匪均照江洋大 盗倒不分首皆凝立决至是刑部又准凡 大江海洋之處遇有商船遭風浅乘機者 除有殺仍照例問凝外其但經得財而未經傷 至明大的画考 人者首犯杖一百流三千里欲犯杖一百徒三年祖父女父母律凝候其有非 止以傷痕告官蒸检者照告人死罪未决 明 徒 二十七年定旗人造赌具分别次數科罪例凡 旗人造具為及贩為首為从者仍照例 辩理外其造賣赌具為首之旗人初犯照定例發 落再犯除照例發落外加加号一月俱交該管官 行管束三犯凝以遣不准折柳 皇朝文明考 流 見 三 袋該管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