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三至二百四.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 府巫白无腾文覆勘 總枝官检臣何思
金定口屋今 歷代以迄臣等纂五朝刑考徒流配没各有等 差 本朝团初風淳政簡律令所著鞭青以上遂至大辟 經 列聖远為折衷我 皇上隨時損益凡不忍麗於法而其害於民者五徒 三流及徒癸遣條然大備臣等考刑制已 群载前卷矣兹考所載自顺治年始若夫酌罪重
剑定四库全书 風微嗣後除叛逆强盗外均宜及身而止之臣 等謹按 國初律无成書故籍没无正條用是 特儿孫襄之奏迢順治三年 颁行大清律惟載反重犯家産人口入官逆强盗亦不 在此例也 七年定隐匿者本犯正法仍籍没家產人口制 互見刑 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