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五十五至五十六.pdf

定四庫全書 定禮記義疏卷五十五 雜記下第二十一之 正義方氏曰此篇固以所,不一為雜然有生 必有死人道之正也死於外则變矣有乐必有 人情之常也重有则變矣變则不一而雜記 之離者又在乎此故上篇行而死於馆為首 自未没父典而母死分为下篇之首 欧定肥育玩
存孔氏達曰若母未粪而值父二祥则不得服 其祥服二祥之祭為吉未粪為凶故未忍凶時行吉 禮 案下當父母之丧则除父昆弟之丧如除之服 则當大丧亦為親者除服也彼文不言则葬 一耳 父尊于母即母未粪亦无不得祥服之理如孔说则 父反父昆弟之不若矣 欧定腔記美成
父昆弟皆不得除 之 麻 小 大 葛 據 故 此 言 有 大 文 是 功 不 常 功 小 功 服 總 葛 不 得 麻 除 為 功 疏 年 服 長 年 中 爱 明 在 中著服而又为之除 功服中为 長 孔氏颖達曰此明父兄 弟之丧當父母服内變除之節父母服内其親除 丧亦为服除服除竟反先服此亦为重葬後之時?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