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一统志】卷三十五.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详校官编修臣曹城 检臣德生覆勘 校對官编修 總校官知縣臣缪 臣汪 琪 腾监生臣廷瑛
卷三十五 故地秦北地郡默析置安定郡治高平晋徙治臨 俊魏於潘原縣置武州太平郡後周属原州隋 安定郡治安定縣又析置平凉郡治平高唐初属原 州元和中以原州平凉縣置行渭州後于吐蕃中 和間復置宋為原路經安使治所政和中置 平凉軍金元皆为平凉府本朝因之州三縣七 平凉縣 宋没于金金於 縣隋改平凉縣平 縣置平凉府元以潘 原縣省入本朝
高 原 平 州 郡 郡 隋 在府城 為 属 平 高 北 平 凉 郡 地 唐 卷三十五 初 安 百三十里本 属 定 原 郡 州 朝 後 那 魏 地 置 宋 秦 平 置 開 縣 北 堡属地 中 鎮 降 復 我 路 改 軍 為 為 金 州 固 本 原 鎮 朝 州编 戒 初 州 一元 州 立 為 開 開 里 成 城 州 開 可在 成 府 五 縣 城+至 東 里 治 一 照 篇 北 保 嘴 地 郡 大 定 天 改 寶 安 定 郡 後 安 银 定 定 始 郡 縣 置 唐 後 復 涩 復 州 為 為 取 涩 州 州 水秦 改 舊 本编 彰 化 朝 户 因 軍 一 之+七 為 里 酒 领 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