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九十六至九十七.pdf

定四庫全書 部 御史臣徐如涵覆勘 總校官修臣朱鈴
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職田是與田者 益之以俸米其所以養官吏者不亦厚乎 禄秩之制凡朝廷職官中統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 之路州縣官是年十月定之至元六年又分上中下 縣为三等提刑按察司官更六年定之自經歷以下七 年復增之轉運司官及匠官七年定之其運司依民 B 日例於差發内支給至十七年定奪体禄凡内外官更 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而無罪者給之公事未
卷九十六 以上至二十五雨每員給米一石餘上之数每俸 給米一升無米则其時直給價贵每石不過二十 雨上都大同隆興甘兰等處素非産米之地每石權給 中統纱二十五雨俸三定以上者不給至大二年隨 朝官員及軍官等俸改給至元钞而几其俸米延祐七 年又命隨朝官吏俸以十分為率給米三分几官員 一任者不過初二日器任者巳過初五日給當月体各 路官擅割官吏体者罪之職官病假百日之外及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