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九十二至九十四.pdf

定四庫全書 明 史 部 史卷九十二 内間中書臣照覆勘 總校官修臣朱
明 金宝口房言 初集令行民出一丁為軍衛所无缺伍月有羡丁 几大都督府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 軍士逃亡者四萬七千九百餘於是下追捕之令立法 戒小旗逃所三人降为軍上至總旗百户千户皆 視 视逃軍多寡奪俸降草其从征在外者尤十六年 命五軍府搬外街所速逮缺伍士卒給事中潘庸等分 行清理之明年从兵部尚書俞言京衛軍户者母 冒取同姓及同姓之親令有司實癸補府衛母特遣
卢臣已父職而本街以臣祖為逃軍屡行勾收帝 卷九 尚書張本曰軍伍不清樊多類此已而宣宗立軍奖 益滋照者往匿其籍或证攘良民充伍帝兵部曰 朝 廷於軍民如舟車任載不可偏重有司宜实實母混 乃 分遣更部侍郎黄宗戏等清理天下軍衛三年救給 事御史清軍定十一條例榜示天下明年增為二十 二條五年谈尚書张本請令天下官吏軍旗公勘自洪 永来勾軍之無踪者豁免之六年令勾軍有親老疾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