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六至一百三十八.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通武债可副使施朝覆勘 校官原任侍講臣王燕
合 春 礼八人祀逐人 祠祭署 层一百三十六 臣等謹按明會典協律郎五人赞禮郎三十一入 司樂三十一人奉祀十五人记丞十六人盖嘉靖 後所增者也又按明初作太常司洪武三十年 仍 依前代之制改司為寺 光禄寺 人大官珍 良 醒 酒 掌 明置光禄寺一人少神二人寺丞二人掌祭 监 光禄寺仰一 胜 人 司 大 舒 使 一人典簿一人大官 珍
钦定四庫全书 人 4.其在滁州者為南京太樸寺 鸿寺 寺 司 人鸣赞四,南 二 序班九人 引進之事明初沿元代之制置侍儀使引進便 通事舍人員洪武三十年改為鴻寺省前代 问門使盖明制不置三省故專掌於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