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九十七至一百九十九.pdf

定四庫全書 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元中書右丞相總裁托克托等修 兵志第一百五十 器甲之制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院有弓弩院諾州皆 有作坊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課南北作院崴造塗金脊 宋史 鐵甲等凡答萬二千弓弩院崴造角弓等几千六百
法命試驗且賜衣物束帛淳化二年申明不得私蓄兵 器之禁至道二年二月韶先造光明細鋼甲以給士卒 者初无親裹宜以納裹之者不磨傷肌體咸平元 年六月御前忠佐石歸宋獻木羽弩箭箭裁尺餘而所 激甚遠中甲则去而存牢不可增歸宋月 奉且補其子為東西班侍三年四月神副兵馬使焦 屋 獻盤鐵重十五斤令握試之馬上往復如飞命 次 宋史 本軍使八月神衛水軍隧長唐福献所製火箭火越火
之至合契乃書復命因冀州團使石普之請也 仁 一宗時天下久不用兵天聖四年韶减路崴造兵器 半是崴韶作坊造鐵槍一萬五千給泰渭環慶延州 金镇 戎軍六年外器甲久不先遣使分路视 修 治之景祐二年混秦州造輸京師弓弩三年韶廣南 民家母得置博刀犯者并人以私有禁兵律先 是嶺南為盗者多持博刀杖罪輕不能禁轉運使以為 宋史 言故是令四年韶作坊製栓子榆槍各五萬康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