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监长编四库本】卷四百三十三-卷四百三十五.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校官检五 刑部郎中臣許兆椿覆勘 幕修官修臣那炳泰 腾监生日范维城
取到元聖語即未蒙降付史官臣伏见吕公著奏以 王安石吕惠卿有造证周之言修改舍人已行司 頭韩忠彦奏父琦有定策之功而先朝褒赏至和中執 政之臣皆蒙降付實錄院依所奏施行公著止是為人 以語言忠彦止是為其父功业不明猎不能已各有 辨 别免使後世疑感伏乞陛下以社至計宣執政 事體至重實繁久遠與公著忠产所事理大小不同 若不書之史册明示萬世则无所取信臣伏惟陛下所
卷四百三十三 人獨奏據時政記所言有此未明得昨来聖語宣 當時事實三省密院所,聖語文字一處照修乃可 自五月二十二日親間聖论即合以其日記付時 政 記房就使未可亦不過三二日間可以了里不應 延 日 數至七月七日方丁母若言當母病時有所 不及在七月六日视事如常既丁後亦合以文 字還密院今却藏之私家至八月中累次取索方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