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经解禹贡锥指】四 - 学海堂.pdf

皇清經解卷三十四 學海堂 禹维指 荆及衡陽惟荆州 傳日北振荆山南及衡山之陽正義日以衡之南無復有名 山大川可以為記故言陽見共境過山南也滑按地理志画 贺南條荆山在南郡臨温縣東北衡山在長沙國湘南縣东 南今湖廣襄陽府南縣有荆山本漢臨祖地衡州府衡山 縣有衡山本漢湘南地也見遵山 殷有而無梁爾雅漢南日荆州注云自南至衡山之 阳漢水出蟠家梁州山也自蟠冢以东至大别凡在漠水 之南者皆爲荆州然禹貢梁州之地荆亦兼之不盏歸 广庚申補刊
亦以是水万湛水周禮荆州其浸镇湛立云未開蓄偶 有不照也今考地则不乖其土言水则有符經文矣然湛 與镇實皆在河南淮北之地若割以荆圳斗八豫域七 八百里略似後世郡國大互相制之形非帝王分建牧 之意湛二字或古文傳寫如充州維之類未可 也周承殷制亦有荆而無梁李恐注爾雅言雍兼梁地 酉公彦疏周禮言雍豫亚兼梁地而皆不及殆未察漢 南日荆之義耳蓄殷周之荆豫皆以漢水界梁州漢北 之地豫兼之漢南之地荆兼之其幡冢以西即雍兼之故 二代無梁焉 漢志云周改禹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颜往省徐以人
是 國八 上通典所列连山郡當出古南越 和志云黔 州 梁 理 六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