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氏尚书详解】六 - 广雅书局.pdf

何書群解卷十二 宋 夏 撰 太甲上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桐三年復歸于毫思庸伊尹 作太甲三篇 伊 訓肆命祖后興此三篇及咸有一德凡七篇皆是 伊 尹戒太甲之言然餘篇皆因事立獨此以太甲 名篇者盖此篇非特作于一日且所主非一事乃自 初立至旅逐自放逐至復歸于毫始終三年其言皆 奇售洋泽
居桐宫则能悔過伊升于是既終变而奉之以歸及 復反覆進戒故夫子序書推原本始太甲立不 明者谓太甲配立昏迷不明不能 能用伊尹之訓不足 君國子民即下文所霜不惠阿衡興王惟庸罔念闻 王未克變是也太甲既立不明故伊尹以爱命之 臣再三進戒酒不見知其不可以言語口舌威 h 于是放之于桐而近于成锡所葬之桐宫使之就桐 宫居且朝夕密通先王而思其所以胎我後人之 意冀其啡之心而自改其過已而太甲居于桐宫
可谓伊尹作太甲三篇當以思庸伊尹為一句作太 甲三篇一句其固通若依少之于理亦通 少此篇實史官所序而其言皆伊尹之言 故推本其言之所自出而言伊尹作太甲一篇以见 首尾出伊尹之手據此與伊升作伊訓伊尹 作咸有一德之言體制相合兼上言思庸亦自不失 爲思庸伊尹故此一所以為皆通若以孔氏為失 自则過矣胡益之先儒皆太用不明伊尹之 自攝商政太甲悔過乃復命之有此理盖天下不 旬曹洋辉/始十11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