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注】四 - 广雅书局.pdf

春秋集卷十六 宋 高 閣 撰 停公三 十有一年春晋殺其大夫不鄭父 平父者里克之也惠公以私意殺里克故其堂 皆谋召重耳是懷二心以事君也然不郸父之 可傷亦可罪也故仟書其名字 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毅 公之娶夫人之歸皆不书者合禮故也此會齊侯于 养水美主
又奔之故楚人以爲而管仲既死恒公霸業已衰 不復能救是故君子惆之也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是月庚午朔不書朔因舊史也月食有常度亦八事 所召有食之者 夏楚人诚黄 黄人特中國之睦于齊也故舍夷狄而即中國今楚 人自去冬见伐而齊侯不救至是遂楚所诚诚吃 诚温皆不书伐而此先普伐盖所以深刺齊也 乖火机生
會視下交而義可知也 公會齊侯宋公陈侯侯伯許男曹伯于献 地為狄所侵侯莫救于是侯因准夷之 病杞遂請齊會譜侯以与之盖將假此聲勢以成秋 也是時 时王室有戎鞭而春秋不書者齊侯至是不復 知有王室矣而杞以二王之後反獲侯之会以免 淮夷之難 秋九月大雪 因早祭志借也 春秋集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