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集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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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建社会业地所有制 形式向题讨谛集 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租 下 生活设新和三联书店 一九大二年北京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問题的 杜文凱、馬汝珩 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問题文目录(1949年10月—1960年12月)的共同細胞組。馬克思所的日尔曼人的“公社”,德文是Vol ksland,意即人民的土地.拉丁文是Agerpublicus,意即公地。馬 克思讲的印度“公”,德文是Dorfssystem,英文是VillageSystem,意即村庄体系。馬克思讲的巴黎“公社”,德文叉是另一个Kom- mun。这些本来意义不同的,在我国都为“公”,不一定都 适当。原始公社在中国古代应該有,但名称是什么?我們弄不清 楚。我們只能就商周社会中的某些基本社会单位作些推测。甲骨 文中有邑字,形作,像人所住居的区域。邑有大有小,商的首都 叫做:天邑商”,各地有小邑,甲骨文中屡见“乍邑”的記载。邑的起 源应該很早,不始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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