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雷氏宗谱_10卷_及卷首-雷氏五修宗谱-雷氏宗谱 (湖北) 雷氏家谱_三.pdf

乾隆十七年形案卷暴田縣正堂黄 得雷瑞容张添互垫一案瑞容添旅之祖境均 在形地界相連歷年各管各业无兹因界内 有一所植有极樹原留以社今春清明 雷家祭已坐將樹砍伐張添等亦在祭还相 庭之下保等口一俱供地雷家之业张 娃有在山離社甚古樹為雷姓无矣張添 等冒控控侧應重以徽刁念值春耕徙寬遂 羿其社古树俱雷姓管业窖石為界当時押取遵
立禁豹雷氏三分人等今因老星後大山一面原係 祖人未分於子孫公其典以便公利第今不能恪守 先人之规模行挖伐變為牧马之區是殆後人之罪 自砍藉公為私者人拿住定銀三雨酒 協力同心公書立禁豹公共興蓄自禁之後如有 也又白虎各樹木藉為秘業又何而不私是以 席决不可恕即有見之循情者亦與犯禁人同罪立 有今樂明其進山北抵分水上抵大山 禁豹永為遵後因此山與進相連界趾不清被此 上分奎二记座 數一 眼同明訂界立契有党門首水田一折其界上 一拾八石界限未今绅保及四至界人 門首 抵 雷光前地接抵雷弼臣地下抵本人塘左抵木星人行 路石抵乾講又本人塘下水田五其界上抵塘下抵 七宗普之民道 晏恒厚田左抵本人顺三石接抵雷佐臣田娥昌田
房雷永祥 永 晏恒厚堂押 契尾有官給管业據契 中華民國三年甲寅险歷四月二十一日雷鳳亭筆立 貂廷 七月初八知羅田縣事姜給 立公合同人長异貂洪永解典延二募佐臣 祥豐幼分偉瑞卿同大分等自光绪二十二年三房 分希贞爬田一百一十八担書立分三各一 存證内有入處山未分三房共一處大泉山二處 老星後三處木星四處土會五處响鼓石六處童家 七處八處尾此八處三分未分以作日永 民國九年庚申孟夏月 此三大分公合同永遵存 整洞修譜及大公用之瓷决不失恐口不立 族同具 代宗普.堡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