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第七册卷四五至卷五三志 - 中华书局.pdf

趙爾巽 等 撰 清史稿 卷第 七 四五至卷五三(志)册 中華書局
清史稿卷四十五 志二十 時嵩一 西人之書為新法,推交食、犯皆密合,然未及施用。世定鼎以後,始融明之舊唇,依新 明之大統,本於元之授時。成化以後,交食往往不驗。茁唇末,徐光、李之藻等 惠之资,非天意哉!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餘年之時術也。光落等辨,當時格而不行,乃為新朝改 祖邃於唇學,定用均輪法以齊七政,以康熙甲子為元.雍正中,徙 监臣之請,推步改椭圆法,以雍正癸卯為元。道光中,监臣以交食分秒不合,據實測之數 盆原用數,以道光甲午為元。自康熙至於道光,推步之凡三改,而道光甲午元唇有 志二十 時 四十二事西人之密、中術之疏,畴人子弟翁然信之。
重。今節氣之日時刻分與太陽出人夜時刻,俱照道里遠近推算,刊人時戀。之.十一月,以若望掌天监事。若望等言:臣等按新法推算月食時刻分秒,復定每年進呈書 月,删其複重,以免混淆。二年六月,若望等言:舊法推算木年十二月己卯溯辰時日食三 分强,回回科算見食一分弱。依新法推之,止應食半分强,且在日出之前,地平上不見,臨 期官测驗。之。至期天陰雨,推驗事逐殿。十一月,若望以明大學士徐光啟所祟 改名新法書進呈,上命發监局官生肆習,仍宜付史館,加若望太常寺卿街。十年,賜 若望通玄教師,以其勤.若望之法,以天聪戊辰為元。分周天為三百六十度。太陽一日平行五十九分八秒十 九微,最高距冬至五度五十九分五十九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