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监】第十二册卷一百六十九至一百八十四 - 中华书局.pdf

第十二册 隋恭帝元年丁丑止 陈文帝天嘉四年癸未起 資治通篮 至 中華書局
兵抗并州,几許無智!機,居登翻。出為充州刺史.粪治通盤卷一百六十九陳杞三文帝天嘉四年(五六三)獲迪妻子。寶應以兵餐,留巽又遣子忠臣隨之.2甲申,周迪衆,身嶺,奔晋安,臨川郡南城縣有東奥,通安。依陳寶應。官軍克臨川,四海樂推者,陳氏也,樂,晋洛。非唇數有在,惟天所授乎!一也。以王琳之強,侯之 虞寄與寳應書,以十事之日:自天梁德,英雄互起,人人自以為得之,然夷凶 力,足以摇中原,爭衡天下,退足以屈強江外,他句翻,又音。屈,其勿。强,其雨翻。雄 張偏隅,張,知亮翻。然或命一旅之師,或资一士之,琳则瓦解冰,投身巽城,角稽 之為義.式芮翻。稽,普啟。
治通卷一百六十九陳杞三文帝天嘉四年(五六三)乎!背,蒲妹翻。至於師老力屈,利,必有、智晋陽之默,限、陳井之勢。九也。、F11110 事見一卷周咸烈王二十三年。限、陳事始秦二世三年,高帝三年.普刑。北軍万里,锋不可當 兵自建康來,建康於安為北,故日北軍。萬里遠關者,無反之心,有必死之志,故其錄不可當。將軍自其地 人多後,寡不敢,將不。師以無名而出,事以無機而動,以此兵,學也。未知 其利。十也。為將軍計,莫若親留氏,應娶留之女為妻。章:十二行本辉上有還子人質四 字 乙十一行本同;本同.校同;齋校同。甲偃兵,一遵韶旨。方今藩維少,少,詩沼翻。自子 幼冲,凡豫宗族,皆蒙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