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资料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杭州.pdf

目录 矛盾规律应当是“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瓣證統一 潘小源 关于“合二而一”問题題 张学礼 到底是“一分为二”还是“合二而一”.郭力军“合二而一”不是事物的客观规律 俞颂“合二而一”是法的矛盾的同一性,不是形而上学的同一性 —与王中、郭佩衡等同志商.詹彪“一分为二”的普遍性和不可調和性.吴秉元 不能以折衷主义冒充瓣證法 一对姚伯茂《浅评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一文的意见 周诗裳金顺尧 杨献珍同志的牵強附会的引 辉“合二而一”是对立一规律的一个侧面?
矛盾规律应当是“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瓣一 潘小源 最近在《光明日报》上讨论了瓣证法是“合二而一”还是“一分为二”的问题。已 经有了三种意见:第一种,艾恒武、林青山两同志认为“‘合二而一 正是表达了瓣证 1964年5月29日《光明日报》)。第二种,项晴、沙人、于人三同志认为“一分为二”就表达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全部内容,提出“合二而一”是多余的、错误的(见6月5日、6月16日《光明日报》)。第三种,潘庆斌同志认为“(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 是 矛盾规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见6月19日《光明日报》)。
这样才能至面地论述清楚“一”和“二”之间的瓣证关系。项晴同志认为只可以说统一 一”构成社会生产。因为“‘一分为二”它的前提是一,二是存在于一中,相反,“合二而一”则是以二为前提,二不是存在于一中,而是一为二结合或构成的列宁 是把统一物即一当前提,然后指出这个统一物中有二个部分,而不是像艾、林二位同志 以二为前提,先确定有二个部分,然后结合或构成一个事物。按照艾、林二同志的说法,不是某一客观事物内部有两个方面,而是先有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构成了事物。实际 上恰巧相反,客观的事物总是以统一整体存在着,其中包含着矛盾着的二个方面。”这 是前提的话,那应该是互为前提。 